中山市粵晟項目咨詢管理有限公司
根據(jù)《教育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中山市中小學校服管理辦法(試行)》及《中山市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服質量監(jiān)督管理的意見(試行)》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中山市南僑英才學校將進行校服選用,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企業(yè)報名參加。
一、選用資格要求:
1.供應商須具備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且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
2.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wǎng)站“失信被執(zhí)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以采購需求公示結束日當天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查詢結果為準,如相關記錄已失效,供應商需提供證明資料)。
3.近三年內,在經(jīng)營活動中有重大違法記錄(包括但不限于被紀檢監(jiān)察、司法機關查實存在串通投標、行賄、商業(yè)賄賂等行為記錄)的,不得參與本次投標。
二、選用服務期限:三年。
三、選用供應企業(yè)數(shù)量:一家。
四、選用內容、數(shù)量:起始年級學生夏秋裝、冬裝、禮服等款式校服。采取自愿訂購的原則。
五、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24年 8月9日起至2024年 8 月14日。(工作日9:00-12:00,14:30-17:00,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2.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
3.報名地址:中山市南區(qū)街道永安一路9號悅盈新成花園悅創(chuàng)天地311-312卡
注:報名請按采購文件第一部分邀請函要求提供資料。資料齊全的視為報名成功。
4.聯(lián)系人:吳先生/李女士,電話:0760-89900380。
六、供應商初步審查
1.審查時間:供應商報名成功后兩天內進行審查。
2.審查結果通知:現(xiàn)場報名成功后三日內,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各供應商審查結果。
附件:《中山市南僑英才學校校服采購文件》
中山市南僑英才學校
2024年 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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